如何正確抽取和使用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你真的了解嗎?
通用類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從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設立的評審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評審專家參加項目評審,但某些特殊項目,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權了解評審專家是否適合該項目的評審,并采取以下措施:
推薦評審專家。非通用性的項目,隨機抽取評審專家時,應對專家?guī)斓南嚓P專家作充分了解,包括專家數(shù)量、專業(yè)方向、工作單位、社會關系等。專家?guī)熘邢嚓P專家數(shù)量不能保證隨機抽取需要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經(jīng)審核選聘入庫后再隨機抽取使用。
自行選定評審專家。技術復雜、專業(yè)性強的采購項目,應事先了解專家?guī)熘邢嚓P專家的數(shù)量、專業(yè)方向、工作單位、社會關系等。通過隨機方式難以確定合適評審專家的,經(jīng)主管預算單位同意,采購人可以自行選定相應專業(yè)領域的評審專家。
實務操作中,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拿到評審專家名單時才發(fā)現(xiàn)某些評審專家不適合該項目的評審(這種情況往往因專家?guī)觳荒芴峁┳泐~合適專業(yè)的評審專家而抽取了其他專業(yè)的評審專家所致),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也應通過前述兩種方式解決。
拒絕應回避的評審專家參加評審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接到評審專家名單后,應了解其工作單位和社會關系,發(fā)現(xiàn)評審專家與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應要求其回避。
評審專家與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有利害關系是指: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與供應商存在勞動關系,或擔任過供應商的董事、監(jiān)事,或者是供應商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與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與供應商有其他可能影響政府采購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關系。
拒絕有不良行為記錄或受到刑事處罰的評審專家參加評審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接到評審專家名單后,應了解評審專家個人的有關情況,發(fā)現(xiàn)評審專家存在《辦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的不良行為記錄或受到刑事處罰的,應拒絕其參加采購項目的評審,并報告財政部門。
評審專家存在不良行為記錄或受到刑事處罰的,雖然已入庫并被抽取參加采購項目的評審,但無法保證能履行評審專家的工作職責,無法保證其評審的公平公正,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拒絕其繼續(xù)參加購項目的評審,并向財政部門報告,由財政部門禁止其參加該次采購項目的評審,按規(guī)定補充抽取、選定或者重新抽取、選定評審專家。
正確使用本單位的評審專家
除技術復雜、專業(yè)性強的采購項目采購人依法可自行選定評審專家外,已經(jīng)指派采購人代表參加評審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抽取本單位的評審專家參加評審;或者評審專家對本單位的政府采購項目只能作為采購人代表參與評審活動。采購人自行選定評審專家時,應優(yōu)先選定外單位的專家。
雖然采購人代表不一定是采購人單位的在職在編職工,采購人可從評審專家?guī)斐槿』蛑概赏鈫挝坏娜藛T作為采購人代表參加項目的評審,但采購人代表是代表采購人本單位的。已確定采購人代表參加評審的,即使采購人代表不是本單位職工,也不能再抽取本單位的評審專家參加項目評審。
補充抽取、選定和重新抽取、選定評審專家的情形
出現(xiàn)評審專家缺席、回避,評審專家存在《辦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的不良行為記錄或受到刑事處罰,或評審專業(yè)不適合項目評審等情形導致評審現(xiàn)場專家數(shù)量不符合規(guī)定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及時補抽評審專家。評審專家?guī)熘邢嚓P專家數(shù)量不能保證隨機抽取需要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經(jīng)審核選聘入庫后再隨機抽取使用。技術復雜、專業(yè)性強的采購項目隨機抽取難于確定合適的評審專家的,經(jīng)采購人主管預算單位同意自行選定補足評審專家。
無法及時補足評審專家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立即停止評審工作,妥善保存采購文件,依法重新抽取或依法重新選定評審專家。
履行監(jiān)督評審專家的職責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于評審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政府采購信用評價系統(tǒng)中記錄評審專家的職責履行情況。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發(fā)現(xiàn)評審專家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應及時向采購人本級財政部門報告。
采購人依法自行選定的評審專家參加評審活動應按照管理評審專家的要求進行監(jiān)督。
承擔相應的義務
對評審專家名單和個人情況保密。
評審專家名單在評審結果公告前應保密。評審活動完成后,應隨中標、成交結果一并公告評審專家名單,并對自行選定的評審專家作出標注。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有關工作人員不得泄露評審專家的個人情況。
支付報酬和費用。
集中采購目錄外的項目,由采購人支付評審專家勞務報酬;評審專家參加異地評審的,其往返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等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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